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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供电局工作人员把我的黄花梨木苗砍了!

2017-09-24 谭慧芳 臧启玉说法律

我叫谭慧芳是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儒村大湾屯人,一个70多岁的老农妇。



在2011年冬和2012年春天同老伴种了三亩地黄花梨,木苗是儿女,花15块钱一棵买回来的(至今已经种了六年时间)黄花梨是名贵木苗,非常难护理。这六年时间我和老伴花了很多心血,进行护理、修剪、搭架稳固,近两年由于年事已高,为了护理木苗累出一身病,还有高血粘症,无法再进行修剪,木苗迅速长高。


         2017.8.31早上贵港市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地里在协商未果趁我离开不到5分钟时间用电锯来锯了大大小小共50棵,大的直径有10厘米以上。锯完了就逃跑,电话无论怎么打也不接。   

       高压线是在木苗种了一年后(2013年后),广西贵港市供电公司才把高压线架立过来。当年我老伴愿意付一万元请求施工人员,以及村委会,请求把高压线架拉偏一点,避开这块黄花梨地。但他们依然把高压电线全部拉过了我种树木的地。开始拉线作青苗赔偿时,工作人员也以赔不起为由不赔不理,至今期间供电公司换了两批人来管理线路,一直没有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甚者2014年负责人张伟宏想让我把木苗的头剪一剪,10元一棵就算赔了,我没同意。


        直到2017年8月31日,贵港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杨南宁(电话:13457554820)带上几个工作人员,开着两辆车,来到我的地里,然后电话约我出去协商。我带上儿女出去,给十来二十块钱一棵让我们把头剪一点就算了,我们不同意没办法剪,在协商的过程中杨南宁等几人,趁我回家吃早餐,离开不到五分钟时间,把我的黄花梨锯断了大大小小共有50棵,我刚到家便听说此事,早餐也不吃迅速赶回地里,可是发现他们已驱车逃逸,打电话也不接了。我和老伴看着这被锯死的黄花梨,直径大至十公分以上,简值像养了六年的孩子突然被刹了一样,欲哭无泪,心在滴血!黄花梨是名贵木苗,非常难护理!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前两次根本没通知。


        事后我家人主动打了很多电话才联系其中工作人员,他电话是:13977509077要求迅速派人到场处理,可是又以领导没答复为由直到2017.9.2杳无音! 2017.9.4日和5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给我女儿致电了解情况并表示只赔偿他们偷砍部分,我不同意,我请求高压线底下所有木苗都应该按相关文件进行清场赔偿。


       我要求把高压线底下所有木苗全部按文件规定赔偿处理的理由是:①高压线下,其他的所有的竹木都已经青苗赔偿唯独我们的黄花梨一直没赔。②现在木苗已经长得很高,在地里工作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地里已经无法再生产,安全隐患时刻都在。③他们是第三次来偷砍树苗了,砍了又不按照规章来赔偿,总想随便赔一点,上一次他们喷药喷死的黄花梨木苗才给赔30元一棵给老人家④这一次不赔清,他们准备把高压架升高,过了他们的承包期就不管了,然后又到另一批来找我们麻烦了,可是我们木苗依然会继续长高,安全隐患还继续留下来。⑤他们工作人员在管理线路的过程中,常常还会给已清赔的地面喷药,一不小心要把我们的树苗喷死,这块地已经没办法进行正常生产。⑥整块地的生产安全已被高压线完全破坏,而且安全威协非常大,在地里工作都能听到很大电流声时刻提心吊胆,时刻有触电的危险。难道有文件规定,黄花梨可以不赔吗?有的话请出示,我愿意遵守文件规定。

        事情发生到2017.9.14整整15天了都没有人到现场处理,我找村委会,村委会让我找司法,去找司法,司法又叫让村委先处理,再次找村委,村委又叫我先找供电公司来到现场。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只赔偿偷砍了的部分,我没答应,供电公司的人又怎么会来?


        2017年9月5-7日我们连续三次致电南方电网投诉,7日回复称高度重视这件事,但处理要4个工作日,我们等到了14日早上整整过去了4个工作日都没有回复。再次致电南方电网投诉,然后得到的答复是我的木苗已经影响到用电安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请问天理何在?法在何方???一开始施工建设高压线时贵港市供电公司不赔尝处理,等木苗长高了砍了就逃跑,无协商不止连电话也不接,有这样依法处理的吗?即使是影响供电那也是贵港市供电公司造成的!!!木苗种了一年多后,高压线才拉过来,直接影响生产不说还不赔尝,然后等影响用电了就来强行处理,这就是依法处理吗?农民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再说既然影响了用电安全,为什么不早处理完毕?事情发生以来每次电话联系到都是只赔偿砍伐部分,难道还要把危险留下去吗???还要把用电影响继续留下去吗???

       如果不进行一次性清场赔偿,我和家人还会到地里去干活,万一出现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再说了现在根本就不敢到地里边去干活,因为电流声非常大,随时会有触电的危险。我和老伴年事已高,为了这件事吃不饱眠不安,内心非常愤怒,气出问题,谁来负责?

      事情发生到2017.9.18已经整整过去19天,处理没有一点进展。2017.9.19我已经忍无可忍,请了一辆车带上七位家人一起到广西贵港市信访局去信访。信访局称十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好,并表示尽量争取更快一点。


        可是2017.9.21我们收到了广西贵港平南县大安镇供电人员送来知会报告。报告里说在6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一看到这份报告我的心里就在害怕担心,因为他们一直都只想赔偿他们已偷砍部分。他们的理由是他们准备把一个架子升高,然后我们的木苗暂时就影响不到用电了。


       我想问:我们的木苗不会长高了吗?不可能的!当我们的木苗再长高再影响,又来找我们麻烦这依然是贵港市供电局留下来祸端!!然而供电公司的人员,还常常会对高压线底下的已经青苗赔尝的场地进行喷洒药水。一不小心就把我们的木苗给喷死,我的木苗时刻要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们过了海就是神仙啦!而我的苦何时是尽头啊!我们在地里工作的安全谁来负责啊?担心害怕60天过去之后,他们处理意见依然是只赔偿已偷砍部分,却不能出示文件规定:在高压线底下的黄花梨木苗可以继续生长,不用赔尝。           

 

       现在的我,处在度日如年的非常时期。担心时间过去了,事情得不到解决,还得往后一拖再拖。这本该在四年前进行青苗赔偿的,到现在木苗砍了又过20多天了,所以我不同意这60天内作出处理意见,而且又不明确处理意见。我不想被这件事情煎熬如此长的时间。因此我把事实公诸于众,希望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这个问题,别让我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整天吃不饱,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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